这又不是什么能大火的爆款游戏,自己也不会去围绕这款游戏打造什么“大IP”之类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直接买个代理权不就得了嘛!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开口说道:“那这样好了,游戏版权我不全部买走,也只要一半,就是我们双方公司共同拥有《永恒之歌》的版权。然后双方都有权利对游戏的原始版本进行再研发升级,也都可以自由运营这款游戏。胡总认为这样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浩给出的这种方案,其实就是他刚开始承包服务器那种合同的升级加强版!

        等于他掏钱买到了《永恒之歌》的永久运营权,而且拥有对游戏升级改版的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,老胡这边公司也可以继续运营这款游戏,前期投入的宣发费用也算没有白费,至于能不能把游戏运营好,能不能赚到钱,大家就各凭本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浩自然不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款游戏他拥有运营权后,还担心没法引流吗?

        还担心游戏营收的问题吗?

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到时游戏中突然出现一个神豪疯狂消费,一个人支撑起游戏的营收流水,这也算合理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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