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哦,我在酒店楼下的附近按脚店!”
一个小时前,我伸出了“禄山之爪”,拉开毛毯,帮助徐璐盖上裸露的两条大腿。毕竟在空调房间里,裸露大腿还是比较容易着凉的。
理智告诉我,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,采摘私人物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随后,我带上门,来到楼下的按脚店做了一个配套。
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了一个海鲜大餐。感觉徐璐对这个大餐不是很感兴趣。反倒是中午的娘惹餐让她念念不忘。
生活在上海大都市的顶尖人物,对于海鲜餐这类的饮食可能已经司空见惯了吧。
随后我们又去河畔的酒吧喝酒。卡拉OK唱歌。直到两人喝到五迷三道的才回酒店。
回到房间后,徐璐不知从哪里拿出来的XO,说继续喝。开司米尔也随声应和。说反正明天是周末,今天一醉方休。
于是我就在网上叫了一些夜宵和小吃,三人就在房间里胡吃海喝起来。
开司米尔跟我们俩人都熟,再加上喝了不少酒,就比较放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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