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应该是来会网友的!
现在这种情况蛮多的,双方都是在网上聊天,聊到一定程度再见面。
之前大家都是没见过的,有些还用网络软件,不以真面目见人。
想到这里我就释怀了。
毕竟她是来会一个没见过面的网友,即便是要结婚,也是在还没确定的前提下跟我发生关系,因此应该不构成犯罪行为吧!
但是怎么跟她解释呢?
当今之际,还是赶紧穿裤子跑人为上。
我写了一个纸条,说公司突然有急事要我去处理。
当我关门那一刻,瞥到她小小而光洁的玉体,不由得有些不舍又有些惋惜。多么冰清玉洁的小美女啊!可惜她不是来找我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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