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年前,我还在老板娘的小饭店里做工,每天都有固定的薪水和三餐,以及一个相对安稳的居所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当时居无定所的小流浪汉里,我算是非常扎眼和抢手的香饽饽,无论是从肉体上还是生活物资上,尤其我还是孤身一人,所以难免会遇上被别人组团打劫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挨打的往往是对方,我也会在此后留下一些医药费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明就是某次打劫团伙的一份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我打完了他们刚要递钱就被他们跪着老大老大的喊,说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饱饭了,你有吃有住又有工作,能不能帮帮我们?

        求求你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我那时还小,没体会过被四五个孩子求着当老大做孩子王的感觉,一时有些上头,又看他们确实可怜,心软了就稀里糊涂的当了他们的老大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想想都觉得羞耻,满满的黑历史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我就白天给老板娘做工,晚上陪他们找工作,五六个人一起分那二十几块钱,几乎吃不饱饭,直到他们一个一个找到工作或找到家人时我们才渐渐分开,然后断了联系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明就是被他的爸妈找到并带回去的孩子,那时他发了高烧,嘴里呢喃着什么,我却听得不仔细,只是惶恐焦急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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