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!”甄扬戈大乐,胡子都翘了起来:“这样好。抄小道颠得我这把老骨头都快散了架了,时不时的还得牵马而行,哈哈,这样好,儿郎们,快马加鞭,穿镇而过,咱们进了南京城再好好吃喝一顿。杀呀!”

        甄老头儿抢在崔莺儿前头,一马当先,杀向方庄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庄,一个不大的村镇,村口的白羊观,是一处破败地道观,村镇太小,肯捐献香火的人不多。道观香火一直不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原本有个老香火道人,带着两个小徒弟在这儿住着,自从老道人死后,两个小徒弟卷带了不多地庙产一走了之,这里就彻底冷落下来。沦落成一些乞丐的栖身之所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,正有一个破衣烂衫的文弱乞丐蹒跚行来,虽然蓬头垢面,衣衫破烂。可是从他那明显细嫩的皮肤,和那虽然破烂,但是底料显得很昂贵的衣物来看,应该是破败的富豪公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如今兵慌马乱,昨天还是人上人,白衣军一过,马上一贫如洗甚至毁家灭门地豪门有的是,兵荒马乱中暴发户多。破落户也快,百姓们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地地百姓们很是乐于施舍他,或许是怜悯他一介豪门公子,不懂求生之技,又整日剧咳不止,明显病入膏荒,有点可怜,又或者是为了一种心理上的满足。满足于自已能够施舍一个往日高高在上。府门前的一条狗都比自已高贵的大人物。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他得到的施舍总是多于那些不止衣服破烂。就连模样也面目可憎的乞丐,尤其是大姑娘、小媳妇儿们,对这样一个眉眼还挺俊俏地小伙子沦落成这副模样,怜惜之心一起,总是比较大方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那些面目可憎地乞丐,就连心也变得可憎起来,把这个刚刚跑到他们地盘乞讨地家伙当成了眼中钉。李大礼咳着赶回观内,扶着那晒得温暖的石羊缓缓坐倒在石阶上,费力地喘着气,旁边几个乞丐立即投来嫉恨的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大礼嘴角一翘,不着意地轻蔑一笑。鸿鹄眼中岂有燕雀的存在?他们算是什么东西?少爷我只是藉此藏身罢了,从来也没想到,自已会被一伙乞丐嫉恨,因为自已抢了他们地饭碗,哈哈…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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